腹痛的治疗原则:腹痛多以“通”字立法,根据在寒在热、在气在血,确定相应治法。
(1)根据辨证的寒热虚实,在气在血,确立治法(如实则泻之,虚则补之等)。(2)腹痛以“不通则痛”为常理,所以应在通法的基础上,结合审证求因,标本兼治。(3)实证者,重在祛邪疏导;对虚痛,应温中补虚,益气养血,不可滥施攻下。(4)由于“久痛入络”,对于缠绵不愈的腹痛,可采取辛润活血通络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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