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分三批错时开学。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错时开学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错时开学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10号)精神,按照《来宾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来新冠防指〔2020〕33号)确定的批次,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学遵循“三不开学”原则,在完成学校开学评估验收后,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安排错时开学。
一、第一批
4月7-9日,高三、初三开学。
二、第二批
4月18-20日,高二、中职三年级、初二和小学五、六年级开学。4月18日、19日报到注册,20日正式上课。
4月21-23日,高一、中职一二年级(含新生)、初一、小学四年级开学。4月21日、22日报到注册,23日正式上课。
三、第三批
小学一至三年级、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时间按照《来宾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来新冠防指〔2020〕33号)执行,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来宾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来新冠防指〔2020〕33号)制定好学生返校当日工作方案,并报主管的教育体育局备案。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自治区《关于印发广西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78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市、县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按照《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开学准备工作评估检查的通知》(来教办〔2020〕11号)要求,完成各批次、各学校的检查评估验收,达不到开学条件的不得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