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宝鸡一中:
近年来,部分公、民办初中学校擅自招收初三复读生,挤占了义务教育学位资源,损害了应届初中毕业生合法权益,扰乱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促进全市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省考指标普职比6:4任务圆满完成,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1.全市所有公、民办初中学校、普通高中、校外培训机构严禁招收初三复读生。
2.各县区教体局要将严禁招收初三复读生的要求传达到每一所学校,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3.公、民办学校校长及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是严禁招收初三复读生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教育疏导工作,做到不招收一位初三复读生。
4.各县区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5.市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对招收初三复读生的学校在三年内停止各种表彰奖励,对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