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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_第3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9年8月6日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领导,强化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健全工作机制。地市教育部门要制定科学、严密的考试工作方案和工作规程。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本区域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考务管理工作。要明确基教、督导、考试、教研、装备、电教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制定周全的考试应急预案。

  (二)强化保障。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落实考试所需经费,学校承担部分可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要强化条件保障,特别要加大对农村和薄弱地区普通高中的投入和师资配备,充实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及时解决设备配置不足的问题,满足正常教学和考试需要。

  (三)加强管理。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等课程。要推进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课程教学改革,将学生在校内外开展的有关课外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课堂教学内容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满足学生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求。

  各县(区、市)考试机构要在开考前20日汇总好本地区考点设置情况、考试实施方案、考务工作细则、考生报名数量等信息报市教育部门备案;每学年末,要汇总实际参考人数、考生成绩分析、考试组织情况等信息报地市教育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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