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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中考将取消三好学生等奖励性加分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7年12月1日 ]

  省教育厅拟订相关意见,将取消各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励性加分项目

  11月21日,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贵州省教育厅拟订了《省教育厅关于清理和规范我省中考加分有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将取消各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奖励性加分项目。

  意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保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加分的项目。具体加分项目和分值由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确定。

  二是取消体育类、艺术类、学科类、科技类以及其他各类竞赛加分项目。取消各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奖励性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三是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建立健全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2018年为过渡时期,各地可继续执行当地现有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从2019年中考起,全省中考加分政策按照本文件精神执行。

  《省教育厅关于清理和规范我省中考加分有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的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3409245401@qq.com)、传真号码(0851-85285270)反馈,也可邮寄至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省教育厅基教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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