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收费
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务必在招生前通过学校公示栏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学校收费标准。
八、特长生招生
学校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必须事先向市教育局申报,按照市教育局批准意见,制定招考方案和组织专业测试。市教育考试中心在考试期间派人到招生学校巡视指导招生工作,具体招录办法另文下发。申报招收特长生计划控制在该校的招生总计划的3%以内。第一批次学校招收特长生分数控制在批次线下50分以内,第二批次学校招收特长生分数不得低于中考招生最低控制线。
九、优录
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考招生优录材料报送和审核工作的通知》(随教文〔2017〕22号)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中考招生考试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发展,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必须要有严密的组织和制度作保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中考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各招考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负责领导和组织学生参加中考、“名额分配”招生推荐申报等工作。各普通高中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组织招生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高中阶段学校要将招生考试改革的内容、方法、程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名额分配”和“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宣传。各地、各校要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保证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强化制度建设
1.强化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普通高中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确保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序、高效、阳光运行。公示内容: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统一划定的录取资格线,招生办法,特长生招生办法,“名额分配”招生报名条件、申报推荐程序和推荐名单,优录加分的学生名单,录取结果等。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乱收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2.强化保密制度。加强考试信息安全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将考生个人信息擅自公开或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3.强化监督制度。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部门对考试过程和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尊重考生的意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强迫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初中毕业生学校不得限制或强迫初中毕业生选报志愿,不得更改学生上网密码,不得扣压学生的学校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不得进行有偿招生、不得擅自向考生许愿抢拉生源、不得虚假宣传误导考生搞恶性竞争,不得招收已被他校录取的学生。
举报电话:市教育局:3590775;市教育考试中心:359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