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考试时犯规,当次成绩无效;两次考试均犯规无成绩者,只可增加一次机会;仍然犯规者,该项成绩计0分。
(3)犯规行为
未从指定区域出发;
出发时抢跑;
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
运球高度超过考生肩部;
膝盖以下身体部位触球;
“翻腕”等其他规则不允许的违例行为;
漏绕标志杆;
碰倒标志杆;
考试期间,人或球出测试区域;
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考生到达终点的瞬间,必须单手或双手触球)。
3.排球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场地设置在地面平坦、坚实的地面上,鼓励有条件的区把场地设置在体育馆内。设置要求如下:
长和宽均为3米,场地四周设置明显的标志线;场地外围设置判断垫球高度的标志物,标志物在地面的垂直投影与同侧标志线相距1米;标志物设定的高度要综合考虑仪器设备的计数方法、排球直径等影响因素,保证高度符合要求;标志物设置的其他注意事项由各区根据所选仪器设备的实际确定。男生和女生的测试场地要分别设置。
考试用球为排球(不能使用软式排球),其重量为230-270g,周长为650-670mm,球内气压符合排球竞赛规则要求。
(2)测试操作规范及要求
考生听到报号后,进入测试区域,原地将球抛起,第一次垫球成功后开始计时,个人连续正面双手垫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达到规定的高度。
每次测试时间不超过1分钟。每人测试两次,记录成绩较好的一次。
垫球未超时者,球落地或出现犯规行为,该次测试结束;超时者,到规定时间后,该次测试自动结束。男生垫球的高度(从地面起至球的底部)不低于2.35米,女生不低于2.15米。测试时,方法正确,高度符合要求的垫球方能计数。计垫球的个数。
考生考试时,出现球触及标志物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出现犯规行为者,仪器设备立刻停止计数,当次测试结束,垫球数量以犯规时仪器设备记录的个数为准。
(3)犯规行为
采用传球等方式触球;
脚踩标志线或出测试区域。
4.1000米和800米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场地设置在封闭的、有6条及以上环形跑道的400米田径场上,考试所需的标志线清晰,起点线和终点线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物。
(2)考试操作规范及要求
每组考生人数不超过15人,采用站立式起跑,弧形起跑线出发,起跑后不分跑道;遵循右侧超越的田径规则。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无犯规现象,记录成绩有效。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考生应在6分钟之内跑完全程,时间按分、秒记录,不足1秒不计入成绩。6分钟内未跑完全程者,考务员将考生带离跑道,时间按6分钟记录,成绩为0分。
(3)犯规行为
发令前,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或越过起跑线;
跑进中踏进跑道左侧跑道线;
跑进中推、拉、阻挡他人跑进;
跑进中由他人领跑,或借助他人的力量跑进。
5.实心球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投掷区设置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宽4米,长不少于20米,并有明显的区域标志线。场地中应设置6分、7分、8分、9分和10分的标识线,标识线长度至少与投掷区同宽,使考生和考务员能够做出清晰的判断。
考试用球的重量为2kg,表面材质为橡胶。
(2)考试操作规范及要求
考生站在投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向前方掷出;球出手前,考生的双脚均不能移动;球出手的同时,一脚可以向前迈一步,但不得触碰或越过投掷线。
每人投掷3次,每次球落地后,须做出标记;3次投掷结束后,记录考生的最好成绩。测量距离为投掷线后沿至球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以米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0.1米)。
考生考试犯规时,当次成绩无效;三次考试均犯规无成绩者,只可增加一次机会;仍然犯规者,该项成绩计0分。
(3)犯规行为
投掷过程中,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投掷线或投掷线前地面;
球出手前有助跑动作;
投掷过程中双脚同时离地。
6.引体向上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在高单杠上进行,考试所用单杠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851.1—2005)和(GB/T19851.2—2005)的规格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可分别设置高度不同的场地,供考生选择;单杠下的地面材质铺设必须充分考虑考生落地时的安全,可选用松软的沙子、体操垫等。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可向考生提供防滑的镁粉,供考生选择使用;也可不予提供,但同一区必须统一要求。
(2)考试操作规范及要求
考生听到报号后,走到杠下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约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身体呈静止状态后,开始做第一次引体向上的动作;屈臂向上引体至下颏超过横杠上沿,恢复直臂悬垂后为完成一次;动作未达到此规格者,不计次数;考试时间从双手握杠开始,到双手离杠结束,期间,两次动作之间的时间间隔超过10秒者,考试自动结束。计取考生成功完成的引体次数。每位考生只测试一次。
考试时,考生出现犯规行为,犯规时所做的动作不计数,但考生可以继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