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噪声排放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
一年一度的高考和中考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让今年高考和中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考试环境,保障高考和中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5月18日至6月18日,为高考、中考噪声排放严管期,一切产生噪声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达标排放,防止噪声污染周边环境。严管期间的中午(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翌日6时),市区范围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经营或作业。
二、6月7日至9日高考和6月15日至6月18日中考期间,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和其他噪声污染设备,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娱乐场所、金属加工等作业。(其中市级高考考场为:茂名市第一中学、茂名市第十六中学的南、北校区、茂名市第十七中学的东、西校区)
三、对违反噪声管理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69、110。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