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初中地理和生物学科学业结业考试成绩纳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的通知
蚌教基〔2015〕1号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皖教办〔2014〕10号)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适应高考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多元化、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开始,将初中地理和生物学科纳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从2014年入学的初中生开始执行。
二、考试范围、阅卷方式:按照部颁义务教育地理和生物学科课程标准和《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要求,由市教科所组织专家统一命题、组织教师统一阅卷。试卷以基础性试题为主。
三、考试形式、分值和时间:闭卷考试,地理和生物合卷。满分100分,地理、生物各5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在八年级下学期课程结束时举行。
四、考试成绩应用:考试成绩按照实际分数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考试组织:由市考试院根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规程统一组织。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完中和初中要认真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严格执行部颁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认真组织初中地理和生物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