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市直各中学: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稳步推进高中段学校招生“分数加等级录取模式”工作要求,借鉴省内其他地市经验做法,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202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适当提高物理、化学学科的等级要求,仍由各高中学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并按程序报批后统一公布。
二、2022年起,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总成绩调整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30分)三个科目,分值均为150分,体育与健康60分。以上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原采用等级评价的物理、化学,调整为分数评价:分值为物理90分,化学60分,分别按照卷面得分,满分均为100分的90%和60%计入总分,物理、化学均单科计分,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科目,仍采用等级评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考试科目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试科目,仍按原方式进行。
除上述调整意见外,如另有其他调整,以当年初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