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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教育局公布2017年中考政策_第2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7年3月31日 ]

  (三)考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户籍地(县(区))、考生类别、联系电话、毕业中学、邮政编码等。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必须采用简体中文。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将含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进行造册(见附件7),附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由县(区)招生办(中招办)统一在4月15日前上报到市招生办处理。

  (四)确认报名期间,报名点应打印《2017年河源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采集确认登记表》给考生校对,经考生确认无误后在表上签名,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收回保存。考生相片规格以身份证照片为标准,摄像时要认真、仔细,不得随意取像。

  (五)各县(区)招生办(中招办)在报名结束后要尽快完成数据校验、修改工作,及时做好有关数据统计工作,填写好附件5、6、7按时上报市招生办。

  报名信息数据是考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和学籍管理的重要依据,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教育局报名工作技术咨询联系人:黄碧亮,值班电话:3389556。报名资格咨询联系人:黄霞,值班电话:3386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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