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市教育局公布2017年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与去年的加分政策相比,今年取消了体育艺术类“跆拳道”的加分政策。
今年的中考加分政策基本延续以往政策,加分项目分为身份加分和竞赛类加分。身份加分中,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以及驻国家确定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可获20分加分。
此外,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军人子女,可获15分加分。上述规定以外的军人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的女孩考生、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在中考中可获10分加分。少数民族、侨眷、台胞及台胞子女和国家二级运动员,加分分值为5分。
竞赛类加分中的科技类加分项目包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加分分值为5分。体育艺术类加分项目包括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足球、跳绳、排球、贵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加分分值为5分。
对于累计加分问题,贵阳市教育局做了以下三项规定:
1、少数民族、侨眷、台胞及台胞子女、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获得者,得到身份加分后,还可通过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等活动获奖后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10分。
2、无身份加分的考生,可以通过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竞赛规定项目中的两项活动,获规定等次后累计加分,最高累计加分为10分。
3、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的女孩考生、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只享受一次加分,不再适用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