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全等级基础上加全总分(文考总分1025分+政策照顾分)的录取办法。全市统一划定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525分。各县(市、区)可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适当上调,但不得擅自招收低于525分以下考生。2020年起,漳州将跟全省同步按新中考政策实施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每位考生只参加一次地理、生物统考,不允许重考
鉴于2017届初中毕业生已于2016年完成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该届毕业生的地理、生物考试仍使用2016年我市中考成绩。2018届毕业生起,必须参加省级地理、生物两科统考。地理、生物考试成绩(含往届生)达不到C级的考生,不允许重考,但在初三年由外地市转入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即只允许每位考生参加一次地理、生物统考。
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在漳州参加中考的考生
全市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录取未在我市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班的学生均应参加统一的考试、考查、考核。凡参加后不合格者,应参加相关科目的补考(补考工作原则上由各校组织实施)。补考工作应在7月底前完成。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中各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记载,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尚待改进”四个等级,以“尚待改进”取代“不合格”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