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7日从义乌市招生办获悉,2017年起,义乌异地中考政策有所调整。
义乌市招生办工作人员介绍,多年来,义乌较好地解决了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在该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2013年开始,又适时出台文件,解决了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有序参加中考的问题。随着户籍制度的推进,国家新居住证制度的实施,原有随迁子女中考政策已不适应世界小商品之都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随迁子女融入共享教育机会,亟待调整中考政策,降低准入门槛。
根据调整后的规定,随迁子女参加义乌中考报名的基本条件为:外来建设者夫妻双方或一方在义乌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居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从2017年起其子女初中毕业当年可以在该市参加中考,招生录取与该市户籍借读生享受同等待遇:
外来建设者夫妻一方参加义乌市社会养老保险累计三年及以上,且中考报考前处于在缴状态,其子女在义乌市初中有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初中学籍;
外来建设者夫妻双方或一方有义乌市市户籍,其子女在义乌市初中有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初中学籍;
外来建设者夫妻双方或一方在义乌市范围内有房屋产权证的,其子女在义乌市初中有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初中学籍;
经义乌市相关部门认定为引进人才的子女,其子女在义乌市初中毕业的。
义乌市教育局明确,从2017年中考报名开始,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考生在招生录取时与义乌市户籍借读生同等待遇(义乌中学自主招生从其规定)。同时要求,各初中学校必须加强相关经办人员的培训,做到统一标准,统一组织,严格纪律,严格管理,确保政策兑现。义乌市教育局将结合常住人口、教育资源情况以及发展趋势,调整完善中小学布局,有效配置教育资源,满足合理的教育需求,确保教育科学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