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学实验操作测试工作的意见》,将科学实验操作测试时间定于2020年12月26日、27日(满分值10分,计入中考科学科总分)。
◆考试对象
报名参加2021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应届或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需参加科学实验操作测试,不参加次测试视作自动放弃。测试成绩全市通用。(备注: 准备回宁波参加中考的考生,可与户籍所在地中考主管部门联系报名事宜。)
◆考试命题
根据浙江省初中科学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初中部分学科教学内容及要求的意见》(浙教办教研 [2010] 160号) 精神,按照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写的《宁波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学实验操作测试说明》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市教研室组织学科老师确定测试试题。
科学实验操作测试采取考生现场实际操作,平台设备摄录考生操作全过程,考后评卷教师通过观看考生操作视频集中统一网上评分的形式进行。为方便考生和考务人员熟悉考试流程、检测平台设备运行情况,2020年11月28-29日举行全市模拟考试。
◆考试实施
考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并制发《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各区县(市)具体实施。评卷、成绩评定统一由市教育考试院统筹,各区县(市)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