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初中学校要坚持把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工作落到实处,要面向全体学生;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不得在招生考试前重新分班;不得搞名目繁多的模拟考试;不得无视学生身心健康进行加班加点。
(五)加强学籍管理,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要求,规范高中新生的学籍管理,做到学生就读学校与学籍注册学校一致。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私自接受无学籍学生就读的学校,根据《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学生学籍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规定,将直接追究校长责任。
附件:1.余姚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详见余教(2015)104号文件)
2.给全市初三学生家长的信
3.2017年余姚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高中段学校申请表
4.2017年余姚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汇总表
余姚市教育局
附件2:
给全市初三学生家长的信
尊敬的家长:您好!
首先诚挚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基础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您孩子即将完成初中学业,进入高中学习之际,您一定十分关心孩子就读高中的相关事宜,现介绍如下。
在全市各地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均办有一批能基本满足当地初中毕业生就读需求的优质普高。各普高应首先满足当地学生的上学需求,针对现有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省教育厅于 2007 年下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 号),其中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地中小学原则上在本地范围内招生,如要跨县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区县(市)和生源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同意,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招生;如要跨设区市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设区市和生源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组织招生。2010 年,省教育厅又下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10〕163 号),进一步重申跨县和跨区招生管理的规定,并全面实施学生学籍的电子化管理。
从 2011 年开始,我省实现了全省所有普高、初中、小学学生学籍的联网管理,做到“一生一号”。 学生必须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学籍,学生学籍与电子学籍档案联动,采用“小学入学建档,各学段随转”的原则进行管理。因而,学生在普高入学时,需从原毕业的初中学校转入电子学籍档案,才能注册获得学籍;学生中途转学,也需从原就读学校转出电子学籍档案,才能在转入学校注册获得学籍。如果公办普高违规跨市、区县(市)招生,民办普高违规招收已经被生源地学校录取的学生,该校将无法转入所招收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也无法为所招收的学生在该校注册学籍。没有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将不能参加学业考试,也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生初中阶段后,进入国际合作项目就学的,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否则就不能取得义务教育合格证书。2017 年预计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将超过 98.5%,能够为全市初中毕业生提供足够就学机会,招生中应按规定及时填报志愿,如不填报志愿,将有可能失去入学机会,请务必慎重考虑。
请您务必及时了解当地高中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尤其是在准备报考跨市、区县(市)普高时(包括各类国际合作项目),务必要求招生学校出示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文件,以免给您和您的孩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教育工作,共同维护我市高中段学校良好的招生秩序。
宁波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