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教育局公布了2016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政策。各项加分细则,还请各位准考生及家长看仔细了。
●政策类加分
归侨及华侨子女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6分投档;
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按省相关文件执行,给予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加分,加6分投档;
革命烈士子女加30分投档。
●竞赛类加分
竞赛类加分分为信息学和体育艺术两大类别。
其中,信息学竞赛加分的对象和分值为:
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的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参加市教育局与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加6分。
体育艺术类竞赛加分的对象和分值为:
参加浙江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的任一项目,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参加市第十七届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由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列入计划的全市中学生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
关于涉及到的竞赛及项目具体要求,今天起,您也可以到宁波教科网(http://www.nbedu.gov.cn )查看相关公告。
此外,2013年12月~2016年5月,获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A级证书者加6分。
需要注意的是,按规定,考生在政策类或竞赛类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每类加分分值按最大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总加分分值不超过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