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敲法。就是逐字逐句推敲题目规定的范围和要求。有些题目在时间、空间、写人、记事、写景、状物或说明事理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要通过推敲,准确地把握。以命题《我了解的一个人》为例,该题是要求写人的文章,抓住“了解”“一个”等词,我们应当明白该文要求写“我”熟悉的、了解的人,不能写偶遇的人,而且在写作时突出描写“一个人”而不是多个人。又如《暑假趣事》,要求我们写发生在暑假中的一件事,而且这件事是一件充满趣味的事。
2)引申法。有时我们碰到一些文题含义比较深刻,除了本义之外,还包含着引申义、比喻义或象征义等。如《明灯》一题,该题并不是要求我们来写一盏灯,而是要我们写出具有明灯一样作用的人,即能在别人遇到挫折时给人指引道路、排除困难的人。根据这个意义,我们在选材时就要努力回忆在自己遇到困难,遭受挫折时谁帮了你,或者谁用他美好的品行指引你成长的道路,这样选材就合题了,而且中心也容易阐明。
3)比较法。所谓比较法就是找几个与要写的作文题相似的或容易相混的题目,放在一起进行比较,从而准确地理解题意。如:我的启蒙老师我的好老师教师,辛勤的“园丁”通过比较我们发现这三个题目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要求写老师的,但它们又各自有自己的特点。
4)补充法。有的作文题只给我们一个词或是词组、短句,它的意思并不完整,限制的条件也少,选择的余地很大,所以可以采用前拓后补的办法,使题目范围变窄,题意更具体。如《在放学路上》《午后》等文题,只限制了时间、地点等,至于什么人、干什么都没有明确要求,所以我们可以把它们补充成《(我)在放学路上(帮人推车)》《我在午后(给交警送水)》等,这样文题变得具体明确,写起来就容易多了。
5)自问法。就是拿到作文题,对题目设计几个问题,通过解答这些问题,审清题意。如:①这个命题属于哪一类作文? ②写作的对象是什么? ③中心思想是什么? ④写作的重点是什么? ⑤以第几人称来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