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从淄博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将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进行调整,设置为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种类型。其中,自初中2018级开始,艺术科目(音乐、美术)调整为会考科目,分值50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测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引导学校全面贯彻课程方案,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按照省教育厅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对淄博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做出调整。
了解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设置为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种类型。
考试科目:语文150分(含书写卷面分5分,地方课程和传统文化纳入语文科目考试)、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口语听力30分)、体育50分,总分470分。考试科目按原始成绩予以公布。
会考科目:物理90分(含实验操作10分)、化学60分(含实验操作5分)、历史5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含实验操作5分)、道德与法治50分,信息技术50分。会考科目依据考试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按等级形式公布。
考查科目: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由初中学校自行组织,按等级形式公布,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维度。
另悉,自初中2018级开始,艺术科目(音乐、美术)调整为会考科目,分值50分,具体考试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