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编制,报市教育局审核、平衡后下达。招生中由于生源变化等原因,学校确需调整招生计划,须报经市教育局批准。民办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审批招收的公费学位普高生,由市教育局按招生实际报到人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核拨补助经费。
全市初中毕业生71312人,高中阶段计划招生7000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400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0000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预计为98.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