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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_第3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20年9月1日 ]

  5.选拔组建教师评分团队。

  (1)每个实验考场设评分教师6名,其中主考员1名。评分教师由地(市)考务办公室统一从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抽调,或由学校推荐选派。被选派教师须填报推荐表(附件9)并盖章,学校推荐或被抽调教师必须是师德高尚、作风正派、业务精湛、经验丰富、身体健康、长期从教在一线的生物骨干教师。所推荐的评分教师须本人作出自愿承担监考任务、坚守考试纪律、公平公正评分的书面承诺,由地(市)考务办公室进行严格审查。

  (2)评分教师在从事过三次以上评分监考工作的监考员中择优选拔。评分教师均须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并由地(市)考务办公室统一调配,每个实验考场安排24名考生,每位评分教师只能同时监考同一场次同一试题4名考生。不得安排评分教师监考本校考点,不得实行两校对调方式派遣评分教师,评分教师若遇监考亲属子女考生,应立即报告考点主任进行调整。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评分教师由学校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抽调,不能抽调本校生物教师担任。

  (3)地(市)和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考务办公室须开展评分教师培训,熟悉考试规则、监考员职责(附件10)、主考员职责(附件11)、偶发事件处理办法(附件12)、国家教育考试政策及法律法规;主考员组织评分教师熟悉试题、熟悉实验操作规程及评分标准。

  6.每个考点设巡视员2名,其中地(市)考务办公室抽调1名,县(区)考务办公室抽调1名,均须填写《2020年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巡视检查评估表》(附件13),巡视员驻考点要不间断巡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附件14)。各地(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务必巡视考点学校;内地西藏初中班(校)将实行大交叉巡视,不对调,采用循环转圈方式。

  7.除评分教师外,其余人员由县(区)和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考务办公室按回避制度选拔,在考试前集中开展考务培训,培训包括考试规则、职责、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国家教育考试法律法规等内容,坚持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

  (三)《准考证》《考生名册》打印

  1.《准考证》由各地(市)考务办公室打印盖章后下发到各县(区),或由县(区)考务办公室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加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发放;社会考生和市直学校由地(市)考务办公室直接发放,内地西藏初中班(校)由学校打印《准考证》加盖学校公章后发放;《准考证》须塑封,有条件的应打印彩色《准考证》。

  2.《考生名册》按考点学校、场次由各县(区)考务办公室打印,24人/场次/页,考试前,打印10份备用,保证考点主任、副主任、领考员、保密员、点名员、监考员各1份。

  3.《考生名册》按统一规格、式样在信息管理系统中直接打印(或下载成PDF格式再打印),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内地西藏初中班(校)盖章后方可有效。

  (四)考试管理

  1.考点学校须提前备好《考生名册》;在校生的《准考证》原则上由班主任在考前统一发放。

  2.每天上午8:00,地(市)或县(区)巡视员向考点主任、副主任、领考员、保密员、点名员、监考员发放当天的《考生名册》,向评分团队发放试题及评分标准,向保密员发放报告单(答题卡)(24份/袋),之后按工作岗位要求检查实验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及相关设施,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更换,充分做好考试准备。下午6:30考试结束后,按发放数量收回《考生名册》、报告单(答题卡)(24份/袋)、试题及评分标准。

  3.开考前20分钟,领考员组织考生按《考生名册》有序(24人/场次)候考,分场次到达实验考场点名处。

  4.点名员在每个实验考场点名处按《考生名册》顺序审查本场次考生到场情况;组织考生随机抽签(不得有任何暗示行为)产生座位号并在《考生名册》上记录;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照片和本人相貌是否相符,组织考生有序进入实验考场,并将记录有抽签座位号的《考生名册》交由监考员。

  5.考生进入实验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放于实验桌左(右)上角待验。监考员核实考生身份后,在开考前5分钟发放报告单(答题卡),并指导考生按《准考证》《考生名册》上的信息在报告单(答题卡)上分别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抽签座位号等信息,并为考生准确粘贴条形码。监考员要认真检查核对报告单(答题卡),必须确保考生所填的信息与《准考证》《考生名册》信息完全一致,必须确保粘贴的条形码为考生本人。

  6.监考员在本场开考前10分钟,将考试科目、时间、场次板书在实验考场黑板上(板书样例附件15)。主考员发出考试信号后,开始实验操作,评分教师监考评分。

  7.考生如遇实验仪器设备、实验耗材缺损,应举手示意,经主考员同意,由实验员予以补充更换。

  8.除评分教师、监考员、实验员外,巡视员、考点主任、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均不得在实验考场长时间滞留,其他人员未经考点主任同意禁止进入实验考场。

  9.评分教师监考、评分时,应认真观察考生每一个操作步骤,对照评分标准,客观、有据地评分。操作步骤评分以 1 分作为最小单位,扣分以负分形式记录在《实验操作考试登分表》上。考生实验操作完毕,评分教师应及时将《实验操作考试登分表》中总分记录在报告单(答题卡)上并用2B铅笔正确填涂总分分值,签字后连同《实验操作考试登分表》交由另一组评分教师交叉审核,原则上实行第一组和第二组评分教师交叉,第三组和第四组评分教师交叉,第五组和第六组评分教师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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