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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中考报名政策发布_第2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7年4月1日 ]

  3.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模式1使用授课语种试卷(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并按授课语种文字答题;模式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4.八年级双语班的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其中,双语教育模式1地理学科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生物学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试;模式2生物、地理学科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试。

  (五)考试时间

  2017年自治区、兵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北京时间)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20日

10:30~12:30
语文

4:30~6:30
物理、化学

6月21日

10:30~12:30
数学

4:30~6:30
思想品德、历史

6月22日

10:30~12:30
英语(汉语)

6月23日

10:30~12:00
生物(八年级)

4:30~6:00
地理(八年级)

  (六)考试形式

  语文、数学、英语(汉语)以及物理与化学合卷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合卷采取开卷考试。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和字典。

  八年级生物学科实行闭卷考试,地理学科实行开卷考试。

  (七)评卷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试卷中评分标准的要求评卷。各地给自治区和兵团初中学考办上报的各科成绩应包括民、汉各学科原始成绩和等级,以及划分等级的说明。

  根据自治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需要,鼓励各地实行网上阅卷,以便进行学科质量分析。

  (八)成绩的呈现与使用

  初中学业考试的成绩按百分制阅卷,但必须以等级制呈现。等级设置可以为A、B、C、D四级。

  各地可根据本地考试结果,按各分数段的比例自行划定等级,原则上A级占考生人数的15%,B级占考生人数的35%,C级占考生人数的45%以上,D级严格控制在考生人数的5%以内。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等级标准。对考试成绩的统计和造册登分要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为学生和学校提供以等级呈现的成绩报告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名次、公布名次。

  学业考试成绩既作为初中学生升学的主要依据之一,又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毕业等级可由各地根据学生学业成绩自行划定。

  (九)保障措施

  1.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从制度、程序、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自治区和兵团将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监督监控机制,对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自治区和兵团将对收取的考试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初中学考收费全额用于考试各环节的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4.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课程改革和初中学考的有关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初中学考改革的广泛理解与支持。

  三、综合素质评定

  2017年初中学考仍然实行综合素质评定,具体办法见“关于印发《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基〔2008〕7号)。

  四、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录取的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身体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关注某一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招生的具体要求见:《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教基〔2007〕4号)。

  (二)录取办法

  1.逐步实现以地(州、市、兵团各师)为单位进行统一录取。尚未实现统一录取的地区,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实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体育测试等级和学生所报学校志愿组织统一录取工作,学校可参考学生成长记录和其他活动记录资料进行择优录取。

  2.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各地应根据考生数量及其类别对参加考试的汉语系、双语班及民语系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划定不同的分数线进行录取。允许部分学校进行加试。普通高中学校加试,主要用于差额投档后择优录取。加试重在进一步评价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试的内容应主要围绕考生在初中期间的研究性成果和才艺作品、获奖证书,以及所提供的成长记录、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综合实践活动记录等资料,进行确认性评估与考核。高中学校也可以设计主题研究项目和综合分析性口试试题,由考生进行现场答辩。加试的形式主要包括:面试(口试)、答辩、实验(实地)操作、作品(成果)、特长才艺展示等多种形式。高中学校加试时,不得再对初中学考已考过的学科以及学科内容进行加试。

  需加试的学校必须制定详细的加试方案,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加试应在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

  3.优秀生的保送推荐。对于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可免试直接推荐。各地的保送人数比例由各地自行制定。

  4.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6]4号)精神,取消普通高中“三限”政策,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超计划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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