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22年考试组织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
2022年统一现场考试组织工作要求基本与现行考试要求相同,具体详细方案按照工作惯例于考试当年3月初印发。各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参照现行的广东省评分标准执行。选考科目中的排球对墙垫球在广东省的评分标准中没有此项目,还需经过调研、测试,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后再发布。
五、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分值12分)
从2019年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分值为12分,每学年4分,每学期2分。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期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分值由两部分组成:第一,学习态度考核分值0.5分,考核学生《体育与健康》课和学校体育活动的出勤、表现情况;第二,学生《体育与健康》课运动技能考核分值1.5分。
(一)学习态度考核分值(每学期0.5分)
主要考核学生《体育与健康》课、课间操(早操)等学校体育活动出勤情况。学生积极认真参与《体育与健康》课教学活动,每学期满分0.3分;积极参加课间操(早操)等学校体育活动,每学期满分0.2分。
1、《体育与健康》课出勤情况(每学期0.2分)
学生积极参与《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活动,每学期满分0.2分。按照《体育与健康》课出勤率评定,由任课教师负责。教师应如实记录并根据标准评判成绩。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设置要求,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计算出勤率的实际授课时间不得低于17周(51课时)。具体等级标准及对应分值如下:
出勤率 |
全勤 |
95%≤X |
94%>X≥90% |
89%>X≥85% |
84%>X |
等级 |
优秀 |
良好 |
较好 |
合格 |
不合格 |
得分 |
0.2 |
0.15 |
0.1 |
0.05 |
0 |
因故不能上课者,家长必须知情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递交请假申请。事假需经班主任和体育教师签字同意;病假需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校医、班主任和体育教师签字同意。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缺勤记录。因参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批准的各项活动而缺勤者,按正常出勤记录。
2.《体育与健康》课表现情况(每学期0.1分)
学生积极认真参与《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活动,表现出色,每学期满分0.1分。由任课教师根据学校课堂教学规范要求进行评定,按好、中、差分别给予0.1分、0.05分和0分。
3.参加学校体育活动出勤情况(每学期0.2分)
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如:校内早操、课间操、阳光体育活动及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体育竞赛活动和校外体育活动,认真完成体育家庭作业。出勤情况具体等级标准及对应分值如下:
出勤率 |
全勤 |
90%≤X |
89%>X≥80% |
79%>X≥70% |
70%>X |
等级 |
优秀 |
良好 |
较好 |
合格 |
不合格 |
得分 |
0.2 |
0.15 |
0.1 |
0.05 |
0 |
(缺勤不含病假和事假)。
(二)《体育与健康》课运动技能考核分值(每学期1.5分)
主要考核学生《体育与健康》课运动技能掌握情况,按照每学期考核成绩评定。基本要求是:
1、学校根据《体育与健康》课教学计划等实际情况从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毽球、游泳、武术和啦啦操等10个项目中自行选择至少1项进行测试,评分标准依据《深圳市初中升学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体育运动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试行)》确定。
2、根据学生运动技能考核的百分制成绩确定评价等级,对应评价等级确定考核得分。等级标准及对应分值如下:
体育运动技能考核成绩 |
等级 |
体育运动技能得分 |
90分-100分 |
优秀 |
1.5分 |
80分-89分 |
良好 |
1.3分 |
70分-79分 |
较好 |
1.1分 |
60分-69分 |
合格 |
0.9分 |
59分以下 |
不合格 |
0.7分 |
3、每学年两个学期测试项目不得相同,同一项目不同学年可以重复。
4、每学期的考核由学校体育科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时,主观技评内容参与考核的教师不少于3人,成绩为参与考核教师评分的平均数;客观量化评价内容须如实记录,按标准评分。考核成绩由学生当场签名确认。考核结束1周内,在校园公告栏及校园网上公示学生成绩,公示无误后,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将考核成绩上传至体育中考成绩录入系统,然后由录入系统统一拷贝至市招考办中考成绩系统。同时,学校必须如实保留所有参与考核教师对学生考核成绩的评判原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