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注:不到上限,则按下限计分。
考生注意
1游泳在50米游泳池进行,并配备救生员。考生应着泳衣,戴泳帽。时从起点处手扶池壁开始不得跳水泳姿不限。考生可采用任何转身动作,但须手或脚碰池壁转身,到终点时手碰池壁为结束。考生在游泳进程中,手不能握水道线等支撑物,脚不得触地,也不得使用鼻塞以及脚蹼等助游工具。
2游泳按游泳裁判法规执行。成绩按考生成绩下限计算,未完成25米的考生不能得分。每人一次。
3考生一经检录并已参加过,不得再申请缓测。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游泳规则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并在考试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如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
2.考生凭本人《北仑区2020届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游泳登记表》进入考试场地。
3.考生进入考试场地后,须遵守各项规定,尊重裁判及,听从考试安排,安全、有序、认真完成考试。
4.考生一经检录并已参加过,不得再申请缓测。
5.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参加体能(耐力)项目考试的学生,不得参加游泳项目。
6.女生期间、集中考试前发病或者(须有二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参加集中的考生可以申请缓测,但必须事先向所在学校办理缓测手续,由学校持相关材料向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申请缓测,经核准后予以缓测。
7.严禁各类舞弊行为,不得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各类舞弊行为,经核实论证,取消该考生舞弊项目成绩,成绩为零分,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