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绕标志杆;
碰倒标志杆;
考试期间,人或球出测试区域;
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考生到达终点的瞬间,必须单手或双手触球)。
四、1000米跑和800米跑
(一)场地设置及器材规格
场地设置在封闭的、有6条及以上环形跑道的400米田径场上,考试所需的标志线清晰,起点线和终点线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物。
(二)测试方法
考务员将考生按小组带至起点,每组考生人数不超过15人,考生按要求佩戴电子计时设备,考务长逐一核对考生号码,确认准确无误后进入考试程序。
采用站立式起跑,弧形起跑线出发,起跑后不分跑道;遵循右侧超越的田径规则。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无犯规现象,记录成绩有效。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考生应在6分钟之内跑完全程,时间按分、秒记录,不足1秒不计入成绩。6分钟内未跑完全程者,考务员将考生带离跑道,时间按6分钟记录,成绩为0分。
(三)犯规行为
发令前,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或越过起跑线;
跑进中踏进跑道左侧跑道线;
跑进中推、拉、阻挡他人跑进;
跑进中由他人领跑,或借助他人的力量跑进。
五、实心球
(一)场地设置及器材规格
投掷区设置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宽4米,长不少于20米,并有明显的区域标志线。场地中应设置6分、7分、8分、9分和10分的标识线,标识线长度至少与投掷区同宽,使考生和考务员能够做出清晰的判断。
考试用球的重量为2kg,表面材质为橡胶。
(二)测试方法
考务员将考生带至考试场地,在规定区域内按测试顺序排成一列纵队。考试前,安排考生做适应场地的练习,每位考生至少练习1次。练习结束后进入正式考试程序。
考试开始后,考生站在投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向前方掷出;球出手前,考生的双脚均不能移动;球出手的同时,一脚可以向前迈一步,但不得触碰或越过投掷线。
每人投掷3次,每次球落地后,须做出标记;3次投掷结束后,记录考生的最好成绩。测量距离为投掷线后沿至球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
犯规者当次成绩无效。三次均无成绩者,只能增加一次投掷机会,仍然犯规者,考生该项成绩计0分。
(三)犯规行为
投掷过程中,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投掷线或投掷线前地面;
球出手前有助跑动作;
投掷过程中双脚同时离地。
六、引体向上
(一)场地设置及器材规格
在高单杠上进行,考试所用单杠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851.1—2005)和(GB/T19851.2—2005)的规格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可分别设置高度不同的场地,供考生选择;单杠下的地面材质铺设必须充分考虑考生落地时的安全,可选用松软的沙子、体操垫等。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可向考生提供防滑的镁粉,供考生选择使用;也可不予提供,但同一区必须统一要求。
(二)测试方法
考务员将考生带至考试场地,在规定区域内按测试顺序排成一列纵队。考生听到报号后,走到杠下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约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身体呈静止状态后,开始做第一次引体向上的动作;屈臂向上引体至下颏超过横杠上沿,恢复直臂悬垂后为完成一次;动作未达到此规格者,不计次数;考试时间从双手握杠开始,到双手离杠结束,期间,两次动作之间的时间间隔超过10秒者,考试自动结束。考生的成绩按成功完成的引体次数计取。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考试时,考生出现犯规行为,不计取犯规时的次数,但可以继续考试。
(三)犯规行为
没有从静止动作开始做动作;
两次动作之间,手臂没有充分伸直;
动作完成时,下颏未超过杠面。
七、仰卧起坐
(一)场地设置及器材规格
场地设置在平整的地面上,考生在仪器设备上完成测试。
(二)测试方法
考务员将考生带至考试场地,考生仰卧在测试仪器上,双手五指交叉贴于头后,同时,两臂打开,手背及手臂均触垫;双脚放稳、屈膝,大小腿呈直角,两腿可稍分开;起坐时,双肘必须触及或超越两膝;仰卧时,两肩胛骨必须触垫。测试过程中不能外人辅助。计取考生一分钟内完成的符合标准的动作次数。每位考生只测试一次。
考生出现犯规行为,犯规时所做的仰卧起坐不计数,但考生可以继续进行考试。
(三)犯规行为
起坐时,双肘未触及或未超越两膝;
仰卧时,肩胛骨未触垫;
考试过程中,臀部离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