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体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落实国家教育考试改革的要求,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2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7]234号)文件精神,经市中招委研究,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对象
凡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我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9年5月上、中旬,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具体实施方案须上报市中招办备存。
三、考试项目
1.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跑。
2.市直学校考生选考的两个项目经市中招委会议确定,男、女生均考50米跑,男生在一分钟跳绳和立定跳远中自选一项,女生在一分钟跳绳和一分钟仰卧起坐中自选一项。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四、考试分值
体育考试以50分计入中考总分。其中:必考项目一项20分,选考项目两项共30分(每项15分)。
各单项成绩测试时以0分为起点,不得设非零最低分。
五、评分标准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3
六、免考与缓考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确实丧失了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免考体育,按总分的60%计入学生升学考试总分;其它免考体育的学生,按必考项目的60%、选考项目50%的分数计入升学考试总分。据此,对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中的免考、缓考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1.因肢残、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应有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可在申请缓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因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须在考前办理免考手续,考生入场后不得缓考(考生因考场受伤除外);因考场受伤办理缓考的考生,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计分,对未考项目,考生可申请缓考(或免考),并经现场体育老师和医生确认,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缓考(或按免考计分)。参加缓考的考生,由当地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规定时间,集中组织补考,缓考过程中受伤的学生,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计分,未考项目考生申请免考现场体育老师和医生确认,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按免考项计分。
4.申请免考、缓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因肢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或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的证明。
5.各地应组织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研究制定。考生获准免考后,不得再参加体育升学考试,其免考申请表、免考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
6.申请免考、缓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注明免考、缓考原因,报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七、安全工作
1.各地各校要始终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2.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开始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体检,特别是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凡患有疾病,不适合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要坚决实行免考。
3.每位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学生,学校必须与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要教育学生和告知家长,应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4.各地各校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5.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急救人员、专用救护车辆及急救设备,保证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八、其他事项
1.各地要成立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工作各环节的领导,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
顺利进行,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为加强学校体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措施和制度保障。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生考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查找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改进体育与健康教育的办法和途径。
3.随着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改革工作的深化以及体育课程教育教学工作的改善,在学生普遍体质健康和运动技能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教育行政部门将适时根据实际情况对考试科目的评分标准予以调整。
附件:
九江市中招(会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