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进中考的初衷良好、目的正当、方向明确、意义重大,但要落实好并不容易。其中,人们最为关心的应该是如何保证公平性——的确,任何考试都应以公平性为前提,否则,再好的初衷也可能南辕北辙,引发新的不公和矛盾。相较于语、数、外“唯分数论”的简单公平,体育测试的公平性要复杂得多,除了杜绝徇私舞弊,还有不少难题需要化解。
譬如,怎样选择测试项目。体育项目有很多,有的学生喜欢打篮球、踢足球,有的学生擅长跑步、游泳,有的学生可能对某种小众健身项目情有独钟……这意味着,体育测试不能像语、数、外那样用一张试卷考所有学生,而应尽可能给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否则,让擅长游泳的学生去测试踢足球,显然不公平。同时,不同体育项目的测试成绩如何相互比较,游泳成绩与跑步成绩怎样论高低,无疑也是一个难题,需要细加考量、慎重权衡才能做到相对公平。
再譬如,怎样综合评价身体素质和技能素质。打篮球、踢足球、跑步、游泳等,主要是测试学生的体育技能。而现实中,有些学生(包括有些成年人)身体素质挺好,但就是跑不快、跳不远,也不擅长打篮球、踢足球,总之就是“体育盲”。反之,有些游泳游得很快、篮球打得不错的学生,身体素质未必就很好。体育进中考之目的,是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而不是培养运动员,所以中考体育测试不应该“唯技能论英雄”。那么,如何综合评价学生的身体素质和技能素质?用什么方法来测试学生的身体素质?对于这个难题,需要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
还譬如,体弱多病以及身体残疾的学生怎么办。大多数人的身体素质,可以通过体育锻炼以及健康的饮食和作息来提高,这正是体育进中考目的之所在。但也有一些学生,天生体弱多病,甚至身体有残疾,没法通过体育锻炼来弥补。显然,这不是他们的错,不是他们不努力造成的。如果他们因为体育成绩差而影响上高中、上好高中,恐怕有失公平,甚至很残忍。高考尚能对残疾考生特殊对待,中考更应该对体弱多病或身体残疾的考生“网开一面”,不宜搞“一刀切”。
所有这些难题意味着,体育进中考需要有更全面、更细致、更合理的制度设计,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未雨绸缪,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修正改进。唯有以公平性为前提,体育进中考才能彰显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