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办法
为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全面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落实,准确检测初中毕业生体质健康水平,完成初中生毕业及升学招生考试任务,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组织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制定考试办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考试。为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各地要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艺股(办),负责组织、宣传、统筹和安排测试,落实责任,任务到人。考前二个月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考试项目及考试办法。考试结束后,以学校为单位将考试结果向考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确保考试公开、公正和公平。
二、考试对象
凡参加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
考试统一安排在5月1日-6月25日期间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确定。各地在考试时间安排上,要为缓考特别是因伤、病等原因缓考的学生提供较为充足的休养时间,尽量让缓考的学生以最佳的状态参加考试。
四、考点设置
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相对集中设置考点,统一考务人员,统一考试器材,统一封闭考试。
五、考试报名
由学校统一组织和指导考生填报《2016年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报名及成绩统计表》(附件6、7),考生在选考项目中自愿确定一项考试项目,《统计表》一式四份(须打印),学校自留一份,其它三份报送至当地体卫艺股(办)。
六、考试内容及分数设置
(一)考试内容:
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为主要考试内容,评价学生的心肺功能、耐力水平、爆发力、运动技能水平。
(二)分数设置:
总分30分,全部计入中考总成绩。
七、考试项目与量分
(一)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一:12分
1000米(男)、800米(女)
考试项目二(任选一项):9分
立定跳远
篮球传接球
毽球单踢
足球运球
考试项目三:9分
男生:引体向上和坐位体前屈任选一项
女生:仰卧起坐和坐位体前屈任选一项
(二)量分
各单项考试分值一一呈现后,将分值相加即考生的最后得分。
等第呈现:
优 秀: 总分27分以上
良 好: 总分26.9-22.5分
及 格: 总分22.4-18.0分
不及格: 总分17.9分以下
八、免考、缓考规定
(一)免考规定
对完全丧失运动能力,即下肢运动功能中度以上障碍,不适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残疾考生,可凭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原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填报《呼伦贝尔市学生免予(暂缓)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申请表》,经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持残疾证、申请表、公示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当地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各地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会同各级残联等相关部门对残疾考生本人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本级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各旗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核查结果拿出处理意见,并严格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可免予体育考试,体育成绩按30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上述证明材料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核查。
对部分丧失运动能力,即下肢运动功能轻度障碍和上肢运动功能中度以上障碍的残疾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和考生本人意愿,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也可凭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原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填报《呼伦贝尔市学生免予(暂缓)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申请表》,经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持残疾证、申请表、公示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当地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各地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会同各级残联等相关部门对残疾考生本人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本级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各旗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核查结果拿出处理意见,并严格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可免予体育考试,体育成绩按18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上述证明材料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核查。
对患有肾病、心脏病等疾病免修体育课的考生,凭旗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填报《呼伦贝尔市学生免予(暂缓)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申请表》,经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持医院证明、申请表、公示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当地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经审核同意后,可免予体育考试,体育成绩按18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上述证明材料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核查。
对近期内因骨折或患病确实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凭旗级以上医院证明(包括医学影像诊断书、手术缴费凭证等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填报《呼伦贝尔市学生免予(暂缓)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申请表》,经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持医院证明、申请表、公示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当地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经审核同意后,可免予体育考试,体育成绩按18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上述证明材料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核查。
(二)缓考规定
因伤、病、女生月经期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填报《呼伦贝尔市学生免予(暂缓)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申请表》可申请办理缓考手续。
考试中,考生因病、伤中止考试,如不申请缓考或因病、伤确实不能参加缓考,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未考过的项目按无成绩计算;如申请缓考,须经当地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其它未考项目要在规定缓考时间内完成。申请缓考的考生,必须及时到考点考务办公室申请办理缓考手续。
缓考由各旗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考生所在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按正式考试的要求严格进行。每个考生只给一次缓考机会,缓考成绩必须公示。
九、安全保障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面大、考生和家长高度关注的热点工作,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保障到位,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和顺利进行。
考点应具备考试项目所需的场地和条件。足球、篮球、毽球等要由各地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配备标准用球。考试期间,各学校要由校级领导带队,集体组织考生到考点参加考试,组织考生做好考试前的热身活动。各考点要设有公示栏、配备1至2名专业医务人员和救护车,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
考试期间,各考点要在公示栏中张贴《2016年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和《2016年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说明》。
为了准确记录每个考点的每个项目考场的组考实际情况,各地要在每个考点的每个项目考场架设摄像机,对每个项目考场的考试全过程进行拍摄。特别是1000米(男)、800米(女)项目,要确保拍摄全覆盖,不得存有拍摄死角。要认真保管录像资料,以备核查,录像资料存档时限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制定。
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由各旗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统一组织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统一调配上岗。
6.考试结束后,各地必须及时、准确地将考试成绩统一录入《呼伦贝尔市初中升学考试管理系统》,并妥善保管好原始的成绩记录单,以备核查。纸质成绩一式四份,加盖旗市区教育局公章后,一份由各旗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一份上报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份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一份在指定公示栏中张贴,供考生核查成绩。
为保证考试工作有序进行,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在考试期间派出巡视组对各地组考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以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违规现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