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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呼和浩特中考体质测试选测项目确定

来源:北方新报  收藏本页   【 】  [ 2016年3月30日 ]

   3月10日,2016年呼和浩特市中考学生体质测试选测项目抽签仪式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举行,经过摇号,公证员宣读公证词,最终确定中考学生体质测试选测项目为:掷实心球(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2014年与2015年的选测项目均为1分钟跳绳。至此,2016年呼和浩特市中考学生体质测试全部项目为:男生,1000米、立定跳远、掷实心球;女生,800米、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当天采用电子摇号机随机确定的方式进行。

    据了解,从2014年起,首府将中考体育考试名称更改为中考学生体质测试,测试项目将原来固定的3个考试项目改为“2+1必测+选测”形式。每年3月,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组织从3个选测项目中随机抽取1项,确定为本年度的正式测试项目,全市统一,每位考生中考体质测试项目仍为3项。由于选测项目的不确定性,每个学生在初三第二学期之前至少需要对5个项目进行练习,锻炼更加全面。

    记者还了解到,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也制定了相关规定,可以免试。具体为:有国家民政部门的残疾证明和具有资质伤残等级鉴定机构的证明,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市教育局、旗县教育局批准后可以免试,按35分计入中考升学考试总分。其他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受伤严重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参加市区统一测试的考生持市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病例和化验、诊查资料,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考务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免试;参加旗县教育局组织的体质测试的考生,持旗县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病例和化验、诊查资料,经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学校审核,旗县区教育局测试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免试。因伤、病免试考生体质测试成绩按24分计入中考升学考试总分。并且,免试生还应提供初中3年的体检档案,并于本校测试当日到测试现场接受医务人员核查,符合条件的,经批准方可按免试计分。

    另外,因测试前或测试中患病、受伤、女生月经期等原因,经本人申请,市区考生持市级或以上医院证明、旗县考生持旗县级或以上医院证明于本校测试当日到考试现场,接受医务人员核查,经考务长审核批准,可以缓试。缓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本校正式测试后4~6日进行。因测试中受伤需缓试的考生在缓试时必须参加全部规定项目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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