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下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体育与健康考试由统一测试和日常考核两部分组成,测试项目包括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四项。统一测试将于5月中旬完成。今年起,现场考试设立仲裁组。
测试项目
四项按比例计分
体育与健康考试由统一测试和日常考核组成,总分100分,统一测试90分,日常考核10分。2007年颁布实施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我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统一测试项目从中选取确定。2016年测试项目进一步结合教育部《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30号)确定,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四项,分别按30%、20%、20%、20%的比例计入统一测试的标准分。
今年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仍按学生统一测试与日常表现各占10%计分,日常表现主要考察学生在本项目日常锻炼中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组织计分。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和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项目是附加分项,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按比例折算。
突发状况
缓考须提前申请
根据规定,统一测试将于5月中旬完成。考生须在半天时间内完成所有项目的测试,场地器材与测试规则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执行。
统一测试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进行,测试的具体时间由县市区进行确定。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以及市直初中学校的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教科院具体组织实施。
对于因为生理原因或者临时突发事故需要缓考的,须由考生本人提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报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统一安排补考,由考试组织机构统一集中一次进行。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市直初中学校的补考工作,根据测试日程统一安排进行。
日常考核由考生所在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侧重考察学生在日常体育锻炼过程中的规范性、积极性、持久性,鼓励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掌握应有的体育技能。
现场考试
今年起设仲裁组
考生所在学校要统一印发通知书,将体育与健康考试的内容、风险提醒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学生及家长,学校凭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意的“体育与健康考试通知书”组织考生参加测试。
按照“谁组织谁公示”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各初中学校负责公示本校日常考核方案、以适当方式反馈学生日常考核情况。完善测试成绩公示制度,测试流程要提前向学生公布,考生各项测试结果当场宣告,由考生本人、考试主管签字生效并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在考试过程中,要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留存测试查阅资料;从今年起,现场考试设立仲裁组,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要当场按照仲裁程序提出仲裁。考试结束之后,不再受理有异议补考请求,保证考试公开公平。
考生的体育与健康考试各项成绩按比例折合后,所得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总成绩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具体评定标准为:90.0分(含)以上为A等,75.0—89.9分为B等,60.0—74.9分为C等,59.9分(含)以下为D等。
特殊考生
免试须面核批准
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且长期免修体育与健康课的考生,须由所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持残疾人证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面核批准,方可免予体育与健康学科测试,高中招生录取时不受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的限制。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以及市直初中学校的考生须由市教育局面核批准并备案。
因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者因病确实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考生,须由所在学校和县市区定点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并在学校公示5日无异议后,再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面核批准,方可免予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其成绩按照C等计入,但是严禁出具假医学证明现象的发生。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以及市直初中学校的考生须由市教育局面核批准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