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初中学业考试(体育部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精神,我市将继续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意义
体育考试目的在于督促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达到《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基本要求。工作中发挥体育考试的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使用智能化的考试仪器,进一步改进、完善体育考试管理,确保体育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试对象
2016年参加太原市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
三、考试项目和分值
(一)体育考试分为三个项目
1.必考项目(两项)
⑴1000米(男)、800米(女);
⑵立定跳远。
2.选考项目(四选一)
考生在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四个项目中选取一项作为考试项目。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二)分值
1000米(男)或800米(女)项目20分,立定跳远和选考项目每项各15分,总分为5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四、考试器材
体育考试全部采用智能化考试器材进行。
五、评分标准
见附件。
六、考试时间
拟定于2016年5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报名
体育考试报名工作按照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有关要求
1.体育考试工作仍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完善体育考试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是本地体育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及早做好体育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做好本辖区考生提前适应考试器材工作。
2.为保证体育考试成绩的准确,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测试仪器软硬件的升级、更新、检修、调试工作,原使用的智能化测试仪器,超过使用年限或磨损严重的,必须全部更换,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为确保体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各县(市、区)考点要对体育考试实行全程视频监控,积极配备高清网络监控设备,在每台测试仪器前架设监控摄像头。安排纪检人员全程实时监控体育考试全程。每一位考生的监控影像资料必须存档备查,纪检监察部门将随机抽样回放,严防作弊现象的发生。
4.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多渠道、多角度做好学校、教师、家长、考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其全面领会体育考试的目的、意义,指导他们熟悉规则要求和掌握正规的考试方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设立并公开本县(市、区)专门的体育考试咨询电话,及时准确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各种问题;高度重视、及时了解、有效引导体育考试过程中家长和考生中出现的舆情动态。
5.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体育课堂教学质量的监管,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稳妥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活动,根据学生的身体条件和运动水平,循序渐进,避免出现考前突击训练的现象。
6.要特别做好考生的考前健康询查工作,尤其是对患有严重疾病、心肺功能不全、手术后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引导其申请免试,并通知其家长,以防考试期间出现意外事故。
7.有关体育考试的其他具体事宜,详见《太原市2016年初中学业考试(体育部分)工作实施方案》(另文下发)。
太原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