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场设置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新区公共事业局:
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是深圳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体育考试考场的规范建设和管理,确保体育考试公平、公正、规范、安全进行,现将我市2016年体育考试考场设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场设置原则
各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要按照“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负责本区体育考试考场的规划、建设、申报工作。2016年体育考试考场原则上不设在初中学校。
二、考场设置数量
根据考试需求,我市2016年体育考试拟设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光明、坪山、龙华、大鹏等10个考区,共12个考场。其中,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光明、龙华、大鹏、坪山各设1个考场,宝安、龙岗各设2个考场。
三、考场设置条件
(一)考场所在地交通便利,利于与附近医院建立绿色救助通道。
(二)考场须具有6条跑道以上的400米塑胶田径场。
(三)考试场地符合有关安全要求,不存在消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
(四)考场内各功能区域划分应科学合理,功能区域标志清晰醒目,便于考试组织。检录处须安排在开阔地带,便于考生集中和疏散;田径场跑道须平整无坑、无杂物、无积水,起点与终点处无障碍物,便于考生跑动;立定跳远项目考试区域地面须平整无坑、无杂物,起跳板与沙坑距离合理;投掷类项目考试区域须设置在开阔地带并用警戒线间隔足够的安全范围,不得对其他项目组造成安全隐患;一分钟跳绳项目须设在地面平坦而坚硬的室内或室外场地。所有考试场地均需预留考生列队及侯考所需的空间。
(五)考场应设置休息室、询问处、茶水处。必须设立医疗救护站,配备医务人员、医疗用品和急救药品、司机和120救护车辆,以便及时应对突发卫生事件和进行现场医务审核,为伤病考生进行现场处理。
(六)考场须制作并张贴相关考务规定、考场平面图及路标等;在宣传栏张贴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七)考场应配备考试所需的设施、设备,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八)考场能提供足够的安保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切实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和应急需求。
(九)考场的建筑、安全、照明、消防、电力等设施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考试组织安排需要。
(十)考场必须有封闭条件,能实行全程封闭管理,符合安全保卫要求,环境安静,清洁卫生,互联网畅通。
(十一)考场须配置广播、电话、应急车辆等设备,性能必须良好,确保考试期间能正常使用。
(十二)每一考场需设置相关考试项目的备用场地,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可及时启用,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四、申报、认定办法
(一)申报办法
各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布局和考生分布情况设置考场,并参照考场设置条件对拟设考场进行初审,形成评审意见后报我办,由我办组织评估、认定。
(二)评估与认定
我办收到区教育局的申报材料后,将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各区上报的考场进行统一检测,并组织专家按照体育考试考场设置条件和检测结果进行评估。评估合格予以认定为体育考试考场,并发文公布。
五、申报和评估时间
请各区教育局将本区体育考试考场申报表(附件),于2016年1月15 日前上报我办206室,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125248533@qq.com。申报结束后,我办将于2016年3月底前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和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集中测量、评估、认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支持措施
对经我办认定的体育考试考场,将根据财政分级负责原则,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考场建设、考场维护、器材更新,确保考场的可持续良性运作。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