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京教体艺〔2015〕15号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改革,确保体育考试“公开、公正、公平”,2016年体育考试按照统一考试项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统一考试规程、统一考试时间和统一仪器设备标准的“五统一”要求组织实施。经市教委2015年第21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现将2016年体育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体育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体育是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之一。组织实施好体育考试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既是广大考生的期盼,也是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坚持组织体育考试有利于督促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办学指导思想;有利于《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落实;对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具有重要作用。区县教委要高度重视,强化管理,确保体育考试顺利进行。
二、做好体育考试改革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依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京教体艺〔2014〕6号),2016年体育考试将重点实施两项改革措施:一是扩大考试项目的选择性,增设“足球运球绕标志物”和“排球垫球”两个项目;二是使用仪器设备对各项考试项目的量评部分进行测量。各区县、学校要切实加强考试政策宣传,确保初三年级的体育任课教师、学生及家长充分知情。区县要及时通过会议传达、现场培训等方式,将体育考试改革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学校;学校要通过班会、家长会、家长告知书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及家长说明体育考试的变化;初中校体育教研组要针对体育考试开展教学研讨,并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选择考试项目。
三、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一)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各项工作。区县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组织和实施,要成立由教委主管领导负责的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和考务办公室,成员由区县教委相关科室、考试管理部门、教学研究部门以及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区县教委有关业务科室要支持考试管理部门做好现场体育考试的相关保障和监察工作。区县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和考务办公室要认真制定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完善考场管理办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安全保障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各区县教委要从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提前做好应对雾霾等恶劣天气的预案,确保体育考试顺利进行。
(二)加强现场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要做好体育现场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区县教委要加强领导,考试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教研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并参与体育考试工作;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切实加强现场体育考试的组织与领导。针对2016年体育考试的新变化,区县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现场考试顺利进行。
(三)规范免考和缓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及办理程序。区县要坚持实施学生体检审查和健康管理制度,杜绝学生带病带伤参加考试。同时,要加强对免考和缓考考生的管理,严格执行免考和缓考的申请标准,申请免考和缓考的考生必须符合要求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做好考试仪器设备的选用工作。2016年,体育考试将全部采用仪器设备进行测试,各区县要按照《2016年北京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和《北京市中考体育现场考试考务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财务制度,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考试仪器设备的选用工作,所需经费由区县负担。
(五)做好考生学籍卡确认工作。2016年体育现场考试将统一使用“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学籍卡)”进行检录和测试。区县要组织学校在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结束前完成学籍卡的确认工作,确保所有考生的学籍卡能正常读取。
(六)制定完善的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区县要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和《北京市中考体育现场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区县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2016年现场体育考试和过程性考核实施方案。现场考试方案必须包含应急预案,确保体育考试各项工作平稳推进,考试结果公平、公正。考试方案于2016年4月1日前分别报市教委体卫艺处和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
四、加大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一)加强对现场体育考试的监督与检查。各区县要充分考虑体育考试组织工作的复杂性,成立体育考试纪律监督检查小组,强化考试监督机制,对体育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市教委将成立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及相关专家共同参与的北京市体育考试纪律监督巡视组,加强对区县体育考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各区县要坚决杜绝舞弊行为,对参与作弊的相关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强对过程性考核的监管。过程性考核继续按照“分层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违规必究”的原则进行管理,区县教委要加大对体育过程性考核的监督和检查力度,要求辖区内学校严格执行统一的考核内容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确程性考核结果真实、可信、公正、透明。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实施过程性考核的相关工作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和未按要求执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本通知自2015年12月13日起施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