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阳2015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得知,2015年德阳中考体育考试特殊考生考试及成绩评定:
特殊考生的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因残、因病考生免考或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德阳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证明。
2、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二)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因残疾、伤病获准免考的学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
(三)对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认定
由学校对因残、因病免考考生进行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须对因残、因病申请免考的考生进行统一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须进行公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免考考生汇总名单和公示结果一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申请表及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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