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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考与缓考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5年2月4日 ]

      根据《襄阳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得知:

      免考与缓考

  (一)免考:凡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精神病、癫痫、类风湿病、慢性骨髓炎、各种血液疾病、近期进行的各种外科手术恢复期、侏儒症、巨人症、肥胖大于或等于Ⅰ度、严重畸形等考生,可申请免考。

  (二)缓考:考生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生理原因或临时患有外伤等其他疾病的,可申请缓考,经审批同意后,可参加当地体育考试机构组织的集中补测。时间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0-15天内进行。参加集中补测的缓考对象,项目考试分达不到项目分值40%的按40%分值计项目考试分。集中补测时仍不能参加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县(市)区教育考试部门复核批准后,按所免考项目分值的40%计分。

  (三)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经县(市)区教育考试部门审批同意后,按所免考项目的分值75%计分。

  (四)因伤、病申请免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襄阳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见附件1),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或民政部门残疾证明,经班主任、课任体育教师签字后,加盖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其中市直初中考生免考、缓考申请表报市考试院加盖公章)方能生效,并存入考生档案。

  (五)非免考对象,应参加相关项目的测试,未参加测试的项目计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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