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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与缓考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5年1月26日 ]

      根据《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得知:

  免考与缓考

  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程序是:由考生与家长凭《残疾证书》提交书面申请,填写《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学校签署同意并盖章后,应将申请免考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满5天无异议后,市区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县报县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批。市、县在审批免考考生时,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各校要安排2名以上的专门人员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凡经市、县审核批准后的考生方可免予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记载。免考材料一份存入考生档案,一份交市考试院或县教育局备查。

  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公示。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学生,中考体育成绩按我市体育考试总分的70%计入考试总分。免考材料放入考生档案。

  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填写《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学校签署同意并盖章后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县教育局体卫艺科,经市、县审核批准后方可缓考。市区参加缓考的学生,原则上安排在4月28日上午半天集中进行补测。逾期不参加考试视为放弃,成绩按0分计算。

  免考、缓考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已被 批准免予体育考试的学生,不得再参加体育考试。对体育考试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体育考试成绩按0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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