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津教委办〔2016〕13号
市教委关于印发2016年天津市初中学业考试学业考查说明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天铁集团教委: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和《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积极探索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考试改革,市教委制定了《2016年天津市初中学业考试、学业考查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现将《说明》印发给你们,并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学业考试、考查的性质
学业考试、学业考查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学生修业期满后,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性标准考试。考试、考查成绩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各单位要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坚决纠正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加重课业负担、搞题海战术等违背教学规律的做法。要认真抓好教研活动,做好复习教学安排,引导教师改进复习方法,大力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要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他们理论联系实际,灵活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施过程中要面向全体学生,特别应关心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对他们的指导,使其在原有基础上学有所得,不断进步。
三、切实组织好区县级考查
各区县教育局中教科(教育科)、教研室要密切配合,组织、指导学校全面落实考查工作,提前做好考查的各种物质准备,抓好安全教育和操作管理。各区县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考查。
四、考试、考查时间安排
(一)2016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日期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学科学业考试日期:2016年6月18日至6月19日。
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查日期:2016年5月14日(生物实验考查在2016年4月下旬进行),补考由各区县组织实施。
(二)2016年天津市区县级初中学业考查日期
1.综合实践活动。
(1)信息技术在线考查、电子作品测试、上交电子学习档案袋,建议安排在七年级修业结业后的2016年6月上旬进行。
(2)研究性学习、劳动与技术教育建议安排在九年级修业结业后的2016年4月底之前进行。
2.音乐在线考查(纸笔测试)建议安排在九年级修业结业后的2016年4月下旬进行。
3.美术考查建议安排在九年级修业结业后的2016年4月下旬进行。
附件(点击下载):
1.2016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
2.2016年天津市市级初中学业考查说明
3.2016年天津市区县级初中学业考查指导意见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