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学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身体健康。
(1)报考师范类的学生,必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或特殊教育事业。
(2)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经批准面向招生区域外招生的计划除外)的学生,户籍须在符合规定的招生区域。
(3)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招生区域的学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参加中考。若考生不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需在学籍所在招生区域参加中考的,可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在学籍所在地报考,按成都市招生政策规定升学。若学生要在考后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应在报名前咨询户籍所在地中考升学政策。
2.下列人员不能报名: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
(2)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
(3)因触犯刑律丧失人身自由者。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至21日。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区(市)县招办现场确认时采集考生电子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