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考范围、考核科目
全市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应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全市实验操作考试的报名与中考报名合二为一,中考报名号就是实验操作考试报名号。考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开始实验操作考试,5月5日前完成考试。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考试完成后封存好试卷及考试卡以县为单位统一送交市教育技术装备处。
德阳市直属学校及经开区学校统一由旌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办学及其他形式办学学校的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由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1、考试内容:严格控制在初中教学大纲及现行教材规定的学生分组必做实验范围之内,主要考核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达到应知会用的目的。
2、命题:物理、化学和生物使用四川省统一命题及评分标准,由德阳市对命题及评分标准进行统一修订和制卷。全部考题及评分标准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发到各县(市、区)电教馆(站)、中心,在考试前15天向考生公布。
3、考点设置:本着就近、方便考生的原则,集中统一设置考点。各考点学校应分设满足集中考试要求的理、化、生实验室,实验仪器、器材配备必须达到I类配备要求,能同时开齐25组以上学生分组实验,考试所需实验器材、药品齐全、充足。对装备不达标的学校,不设为考点学校。
各县(市、区)装备部门要通过实验操作考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情况的检查制度,按照分类要求重点装备的原则,指导、督促学校按要求配齐教学仪器。
4、考试:各考点应采用两次点名制,即考前30分钟和考前10分钟各点一次名。物理、化学分设10个实验操作试题,生物分设5个实验操作试题。20名考生依次抽签各确定一个题号的考核试题。同一考生三科考试均使用同一组号的试题,每科考试时间10分钟,考生考完第一科实验后,依次到下一科实验室参加考试。
5、计分:实验操作考试卷面计分为30分。其中物理、化学、生物满分各为10分,物理、化学以100%计入总分,生物以50%计入总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总分为25分。为了加强对实验操作考试的管理、统计分析并指导实验教学,实验操作考试的计分采用考试卡方式。即由学生在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并填写学校、姓名、考号及科目信息,由抽签教师填涂题号信息,再由监考教师现场将分项得分情况填涂在考试卡的答案区,同时在考试卡得分栏填写考试总分,最后由学生签字认可,监考教师现场将每位考生成绩如实登记在《德阳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情况登记表》上。考试卡及《德阳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现场密封后,各县集中交德阳市教育技术装备处,由市教育技术装备处统一组织开展阅卷、统计分析及查分工作。
6、查分:为确保学生成绩的准确,考生可以申请查分,操作方法及时间与文考相同。
7、考务组织与培训:各考点应设考点主任、副主任一人。主考教师、监考教师及各类保障人员若干人。各考室实行一个监考教师对应二名考生。为保证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各考点要交叉选聘监考人员,并对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掌握统一的评分标准。
四、其它事宜
1、实验操作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各地务必做好宣传动员和考前准备各项工作,严密组织,精心实施。监考人员要高度负责,细心观察学生实验操作步骤,坚持评分标准,确保此项工作正常进行。
2、各县(市、区)要加强实验操作考核的安全工作,务必出台相应的安全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3、本实施办法未尽事项参照德阳市教育局《德阳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核考务规程》(德教办〔2008〕32号)通知有关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