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是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是否达到《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二、命题依据
以《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2017年宜宾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英语考试说明》为依据,结合我市初中英语教学实际,立足基础、强调运用、突出能力、难易适中、稳中求变。
三、命题原则
1.考查学生对初中阶段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
2.考查学生识记、理解和综合运用语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试卷内容贴近生活,贴近时代,贴近社会,符合学生的实际和身心发展水平。
4.选用地道的英语素材,考查考学生在具体语境中运用语言的能力。
5.确保试卷中知识的准确性、表达的得体性,问题的层次性、合理性。
6.确保试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杜绝繁、偏、旧试题。
7.注重考查英语听、说、读、写技能,体现初、高中衔接和中、高考对接。
四、考试范围和要求
(一)考试范围
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七、八、九年级的全部内容。
(二)考试要求
以《课程标准》所规定的九年级结束时应达到的“五级目标”为要求,考查学生的语言知识、语言技能、情感态度、学习策略和文化意识,包括附录内容(详见附录部分的语音项目表、语法项目表、功能意念项目表、话题项目表及词汇表)。
五、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20分。试题易、中、难比例为7:2:1。难度与上一年基本持平。听力测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二)试卷结构
试卷包括第I卷、第II卷和答题卡。考生须将试卷所有答案填涂或写在答题卡上。
题类 |
部分 |
题型 |
选项 |
分值题量 |
满分 |
第I卷 (选择题) 85分 |
第一部分 听力 |
一、听力理解 |
三选一 |
1分×20 |
20 |
第二部分 英语知识运用 |
二、单项选择 |
三选一 |
1分×10 |
25 | |
三、完形填空 |
三选一 |
1.5分×10 | |||
第三部分 阅读理解 |
四、阅读理解 |
四选一 |
2分×16 |
40 | |
五、还原句子 |
四选四 |
2分×4 | |||
第II卷 (非选择题) 35分 |
第四部分 读写综合 |
六、综合填空 |
|
1分×10 |
40 |
七、完成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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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5 | |||
八、书面表达 |
|
15分×1 |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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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小题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