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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元中考录取分数线于录取工作结束后划定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6年7月26日 ]

  录取程序

  按照招生计划、政策和学校办学层级,采用分批录取的形式。

  1.省级示范高中统招公费生均衡分配及招生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省级示范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计划要以不低于5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定向均衡分配招生计划的范围为:广元中学为利州区、朝天区、昭化区、青川县;苍溪中学为苍溪县;剑阁中学为剑阁县;旺苍中学为旺苍县。定向招生计划按照初中学校人数比例确定,并适当参照初中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生源水平。县区教育(教科)局在4月底前将定向均衡分配计划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录取时,首先按照省级示范高中的统招公费生招生总计划,在预录信息数据库中划定预录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定向分配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在预录线内未完成计划的,可以在15分内降线录取。降线后仍无法完成录取计划的,剩余名额调剂到其他学校择优录取。

  2.按批次逐校录取

  省级示范高中完成定向均衡分配录取后,进行剩余统招计划录取,其他高中学校再分类分批进行录取。

  3.打印录取名册、填发录取通知书

  高中学校完成录取后,市教育考试中心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并加盖印章,向高中学校拷贝录取学生电子信息。高中学校根据新生录取名册填发“学生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注册入学。

  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考试中心通过广元教育网公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等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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