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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成都中考两类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加5分

来源:成都商报  收藏本页   【 】  [ 2016年4月12日 ]

  市人社局近日发布通知,明确今年留学回国人员子女中考加5分,并公布了申报条件和流程。

  谁是符合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是在国(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也可以是在国内获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的人员。如果符合这两个条件之一,就可以向所在地的人社局提出子女中考加分申请。当然,必须持相关材料,即《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加分登记表》;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

  条件符合,且材料齐全的申报者,应在4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区(市)县人社局申报。各人社局对本地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认定后,市人社局进行复核并公示,确定符合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加分人员名单。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优惠政策是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营造成都市人才引进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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