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凉山中考工作实施规定》得知,2015年凉山中考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和调节性招生计划。各县市应根据本地初中毕业生的人数和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水平、学位数量等情况,从巩固和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出发,统筹确定本地普通高中预计招生规模并上报州教育局审核后下达。各县市分解下达到学校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在6月20日前报州教育局备案。
(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中师)、五年制高职(含师范)及藏区、彝区“9+3”免费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由省上统一下达执行。
(三)州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中师、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由州教育局下达执行,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各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各县市的计划完成情况将纳入对县市教育局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四)民办普通高中实行招生计划备案制,由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水平、办学规模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于5月30日前报学校属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州教育局备案后与招生简章一并向社会公布,公布后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作调整。
(五)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统招计划数的10%。各县市要采取切实的有效措施,严格将班额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
(六)各县市所属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50%要进行定向切块分配,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所辖的每所初中学校。各县市定向切块分配及完成情况于7月30日前报州教育局备案。
关注"中华考试网"微信,第一时间获取中考报名、考试、内部资料信息!
中华考试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加入中华考试网官方微信号:examwcom@qq.com 或 学员咨询微信号:w712931601,我们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