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省渭南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志愿填报时间
2019年陕西省渭南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已发布,具体情况如下:
各县市区招生办、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有关职业技术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9〕13号)和陕西省招办《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9〕1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今年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普通中专
普通中专招收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
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中专,须参加当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并达到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依照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在渭南下达的招生计划,负责实施录取。
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普通中专,实行注册入学,考生须具有渭南市户籍或渭南市初中(高中)毕业证书。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5周岁;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8周岁。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生源,自主招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渭南市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二)五年制高职
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分段制),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参加当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并达到我市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渭南市户籍,并达到招生录取当年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往届生由各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渭南市往届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志愿申请表》(附件1),并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依照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在渭南下达的招生计划,负责实施录取。考生须提供本人当年中考成绩交由市(区)招办审核。
二、志愿填报方法及时间
(一)应届生
应届考生登录http://www.wnksgl.com网站,点击“高职中专志愿填报”按钮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相关信息进入填报志愿系统。
(二)往届生
1、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
户籍在我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各自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领取并填写《渭南市往届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志愿申请表》(附件1),由县市区招办资审合格后统一报市招办。按成绩高低与应届生统一排队,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户籍在我市且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还需填写《往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确认单》(附件2),由考生参加中考的地市招办签章审核合格后方可回渭南报考五年制高职。
2、普通中专
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普通中专,实行注册入学,考生须具有渭南市户籍或渭南市初中(高中)毕业证书。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生源,自主招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渭南市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三)填报时间
2019年7月31日14:00至2019年8月15日18:00。
三、录取工作流程
录取工作分为调档、录检、审批等项,具体流程为:
1、到信息组:报到、核定计划、打印领取调档名单;
2、到录检组:审查录取,录检员在新生名单签字;
3、到计划组:主任审批签字、按提档计划数交费、盖章。
四、录取工作的政策原则
1、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是公平性、公正性原则集中体现,是本次录取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坚持线上录生的原则
对于省中心审核批准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个环节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任何越“线”行为一律视为违纪。
3、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对于省发改委、省教育厅颁布的招生计划,要会同院校按计划总数、计划类别、男女生比例原原本本落实,不得更改变通。
五、加强录取工作的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
录取工作小组实行现场办公,各成员兼任各职能组长,深入一线直接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重大问题(如录取中出现的偶发性原则性问题)的裁定,一律提交集体会议审议批准,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裁定职能范围之外的事情。
2、加强资格审查
在建档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复审、终审的基础上,要继续对考生的档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严防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发生。具体工作在学生报到后由院校全面审核,层层把关,杜绝错假。
3、提高服务质量
遵照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录取工作要从严管理、高效务实工作,为招生院校完成招生计划的任务做好服务工作。既要严把政策关、计划关,又要完善工作流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确保中职(高职)扩招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1:渭南市往届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志愿申请表
学生基本信息 |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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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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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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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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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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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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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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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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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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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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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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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校 |
(考生填写“是”或“否”) | ||||||||
学生志愿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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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代码 |
院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志愿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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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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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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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上述所填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如因信息不实造成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签 名: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
审核负责人:_________ 县市区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