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组织阅卷工作。初中学业考试结束后,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阅卷骨干人员及教研人员参加省级培训,同时做好对全体阅卷人员的二级培训,阅卷人员应以初中骨干教师为主。
(三)科学研判考试情况。各市(区)教研部门相关学科教研人员要参与阅卷和收集考试有关信息等工作,对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各科试题质量和学生的答卷情况进行认真、全面、客观分析,形成诊断和指导学科有效教学的报告。
(四)做好成绩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以任何形式公布名次。
八、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公平与公正,各市(区)必须实施网上阅卷。
(二)各类特长生、保送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三)对暂时未纳入省统考科目的国家课程,各市(区)和省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随学科教学进度进行考试或考查。
(四)各市(区)和省管县(市)招生办公室于2018年7月30日前汇总下列材料,报送省教科院评价与考试研究中心。
1.学科试题基本信息表;
2.学科试卷分析参数表(第Ⅰ卷)和(第Ⅱ卷);
3.学科试题质量评价报告;
4.各学科成绩分布情况统计表;
5.初中学业考试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王文庆
电 话:029—88668676
邮 箱:jjyc2010@163.com
联系人: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汪建满
电 话:029—85370510
邮 箱:pjks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