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考录取将于7月27日至8月7日按阶段、分批次进行。
今年全市144所公、民办普通高中共计划招生54397人,比去年减少951人,全市146所普通高中共计划招生55348人。录取工作将于7月27日至8月7日分批次进行。
城六区录取批次顺序为: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和重点职业高中→非省级标准化高中、非重点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
第一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各类志愿录取顺序为:体育艺术特长生;国际课程班考生;大学教职工子女;统招生、定向生同步录取。第二批次非省级标准化高中各类志愿录取顺序为:体育艺术特长生;大学教职工子女;统招生录取。
中考录取过程中,当遇到同分数段考生大于计划数的情况时,将依据“4个条件2项指标”进行筛选。4个条件为:市教发[2015]51号《关于2015年高中招生军人子女优待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其他军人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青少年机器人联赛、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者和获西安市二、三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2项指标为:综合素质6个维度评价结果,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结果。
同分数段考生筛选时首先依次对比4个条件。若考生具备某一条件,则依次优先录取;若前一条件比对结束还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比对下一条件。若考生4个条件比对结束后,仍存在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则依次比对2项指标。若通过以上4个条件2项指标比对后,仍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分数进行比对录取。
录取过程中,第一次填报的志愿按照程序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生录取学生,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正式录取才能取得入学资格,所有学校录取的所有学生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录取结果无效,招收的学生不建立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