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高中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即中考)。
(二)所有高中招生一律实行网上统一录取。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高中学校录取。
(三)全市高中学校招生实行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办法进行录取。
(四)各高中学校的录取采取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按照考生志愿,从初中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及以上的学生中,按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时严格按照各有关学校的定向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全市最低控制线以上、定向招生学校各自分数线下60分之内,且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高一新生学籍注册
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各高中学校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市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市招生部门网上录取名单是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凡突破招生计划、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须于2017年8月20日前结束,市招办整理汇总本年度招生录取有关情况后,必须于新学年开学前将网上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注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