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初中物理课程终结性评价指南
一、评价的性质、目的和对象
上海市初中毕业物理统一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评价。它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落实“教考一致”的要求,切实减轻中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有利于引导初中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和谐、富有个性的发展。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评价对象为 2019 年完成上海市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
二、评价标准
(一)能力目标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学物理课程标准(试行稿)》(2004 年 10 月版)规定的初中(八至九年级)物理课程目标,确定以下能力目标。
1.物理基础知识
1.1 知道简单物理现象和基本物理事实。
1.2 理解基本物理概念、物理规律和科学方法。
1.3 知道生活、生产中常见的物理知识。
2.物理基本技能 2.1 能正确使用测量工具。
2.2 能根据实验目的和要求,选择器材、确定操作步骤和处理实验数据。
2.3 能根据初中物理典型作图的依据,执行作图基本步骤完成作图。
3.物理综合能力 3.1 能运用物理概念和规律解决问题。
3.2 能针对给定的任务,设计和评价探究方案,并得出初步的结论。
3.3 能从指定的材料中获取信息,并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处理和交流。
(二)内容要求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学物理课程标准(试行稿)》(2004 年 10 月版)规定的初中(八至九年级)物理基础型课程的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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