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时间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上海市2019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可知:2019年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10日,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9年随迁子女的报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区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导入报名库。
(一)核对报名材料(2018年11月29日—12月25日)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留档。
1.考生父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
2.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3.考生在本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证明(该信息可通过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验证);
4.考生自愿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的申请书。
核对信息后,学生信息如需修改的,关键信息须在“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后对接到报名库,其余信息可在报名库中进行修改。
(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10日)
符合条件的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最迟应于2019年5月9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学籍学校所在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和5月9日。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须至2019年5月9日仍有效,下同)且在 2019年5月9日之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
(二)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5月9日须连续3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三)考生为在本市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凡同时符合上述(一)(二)中的其中一项和(三)(四)两项等共三项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招生)。
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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