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符合2017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考条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并经学校推荐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
推荐生于5月13日10:00至5月15日10: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于5月15日14:00至16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
(2)选拔办法
学校向社会公示推荐生招生计划数和招生方案;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推荐生材料,经综合评定,决定推荐生预录取名单;学校向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上报预录取名单;预录取的推荐生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依据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正式录取推荐生。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符合2017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考条件,综合素质评价优良,身体健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初中阶段获上海市市级、区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称号;
(2)初中阶段参加市、区击剑专业训练且资格注册证在有效期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击剑项目成绩达到市教委、市体育局共同认可的专项体育竞赛成绩要求;
(3)初中阶段在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市、区级等第奖;
(4)初中阶段在市级科技等竞赛中获等第奖或得到市级荣誉称号;
(5)学业成绩优良,有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
自荐生于5月13日10:00至5月15日10: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 或 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于5月15日14:00至16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
(2)选拔办法
学校向社会公示自荐生招生计划数和招生方案;自荐生向本校投递本人材料;学校审核自荐生材料,组织面试(《面试方案》另行公布);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根据面试情况综合评定,决定自荐生预录取名单;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学校在规定时间与预录取自荐生签约;学校向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上报签约的自荐生预录取名单;签约的预录取自荐生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依据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正式录取签约自荐生。
3. 自荐资料投递:
(1)时间:5月15日16:00前(以邮戳为准)
(2)需要提供的自荐资料: